39.如何理解创新发展数字贸易?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数字贸易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订购和交付为主要特征的贸易,包含数字订购贸易和数字交付贸易。当前,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新趋势和经济新增长点。《建议》对创新发展数字贸易作出部署,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快速发展,已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道,成为贸易强国建设的“三大支柱”。从发展规模看,2024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规模(包括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技术贸易和数据贸易等)达2.9万亿元,同比增长6.5%;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主要指数字订购贸易)达2.7万亿元,同比增长14%。从细分领域看,一大批数字影视、网络游戏等数字产品广受全球欢迎,人工智能、云服务等数字技术贸易稳步发展,互联网平台服务等数字服务贸易增长势能显现,数据贸易枢纽地位逐步凸显。从产业基础看,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稳居世界第二,消费市场潜力巨大,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日益丰富,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数字服务市场开放水平有待提高、数字治理体系有待完善、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碎片化等。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可着重从以下4个方面发力。
第一,扩大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高数字贸易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健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边界,切实把握好度,平衡好发展和安全。在保障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建立高效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第二,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加强数字应用场景和模式创新,提升数字内容制作质量和水平,培育拓展跨境数字交付渠道,扩大数字影视、数字动漫、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领域出口。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促进数字金融、在线教育、远程医疗、专业服务等业态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通信、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导航等领域对外贸易。推动数字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不断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和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型数字贸易企业。
第三,打造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平台。启动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打造开放水平更高、制度创新更活、营商环境更优、引领作用更强的数字贸易集聚发展高地。做强做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提升数字服务出口竞争力。高标准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进服务外包数字化高端化转型升级。更好发挥各类展会作用,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打造成为全球品牌展会,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拓展数字贸易合作渠道。
第四,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各类多双边和区域数字贸易相关规则制定,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积极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强与东盟国家、中亚国家、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等数字贸易合作,扩大数字贸易“朋友圈”。
40.怎样理解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走出去”是经济规律使然。世界经济发展史表明,从商品走出去到资本走出去,是大国发展的必经阶段。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意愿较强,这是顺应发展阶段的主动之举。企业走出去的收益是国民财富,体现在国民总收入(GNI)中,而不是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我们在关注GDP的同时,也应关注GNI,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使“中国经济”与“中国人经济”良性互动,为中国式现代化开辟新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速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投资大国地位日益巩固。2024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1922亿美元,连续13年居世界前三;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660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42%。截至2024年底,我国对外投资累计超过3万亿美元,在境外共设立企业5.2万家,遍布190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企业资产总额9万多亿美元,海外利益遍布全球。对外投资既有力支撑了国内发展,带动我国产品服务走出去,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也帮助东道国改善民生,为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也要看到,一方面我国国民总收入长期低于国内生产总值,有必要积极稳妥走出去,提升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另一方面,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对外投资合作风险增大,国内产业空心化的担忧增多,需要我们把握好度,推动合理有序走出去。
当前,全球产业体系和产业链供应链呈现多元化布局、区域化合作、绿色化转型、数字化加速的态势。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健全对外投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对外投资立法,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健全从事前意向报告、备案核准到事中事后统计监督、信息报告、合规经营等全链条监管体系。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发展,通过对外投资拓展海外营销网络,实现投资和贸易相互促进。
第二,优化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优化完善公共服务,升级“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综合服务大平台和专业服务分平台有机结合。拓展提升专业服务,增强法律、金融、财会、咨询、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出海服务能力。集成创新地方服务,指导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出海综合服务港,形成央地联动、区域协同、资源集聚的出海服务生态。
第三,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平台功能。支持东道国产业发展合作,加强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要素集聚、产业空间承载、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协同和区域市场辐射,更好发挥合作平台载体作用。推动与国内园区协同发展,加强境内外园区的联动协作、产业对接互补,更好服务国内产业升级和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第四,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网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融合互通,加强国际产业分工协作,深化与全球南方国家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务实合作,深化绿色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矿产、新基建、新能源等领域合作,共同优化全球资源配置,培育共赢共享的全球大市场,促进建立平等性、包容性和建设性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伙伴关系。
第五,完善海外风险防控和利益保护体系。强化海外风险防范,开展重点国别风险评估,及时发布境外风险预警信息,指导督促企业做到“危地不往、乱地不去、危业不投”。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加强合规管理。加强对外磋商,持续推进商签或升级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营造于我有利的外部环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更好维护境外企业、项目和人员安全。
41.如何理解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共建“一带一路”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提出的第一个全球性、大规模、全方位国际经济合作倡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全球发展大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的重要路径,也是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重要举措。
2013年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了重大成就,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国际感召力、影响力、凝聚力不断增强,为增进同共建国家友谊、促进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新形势下,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可以从3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第一,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10多年来,共建“一带一路”从中国倡议走向国际实践,从“大写意”转向“工笔画”,在推进互联互通基础上拓展成为贸易和产业合作平台,成为全球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国际经济合作平台。发展战略对接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合作成果惠及150多个国家的人民;基础设施“硬联通”不断完善,基本形成陆海天网一体化互联互通格局,中老铁路总计开行旅客列车8万多列、发运旅客超过5900万人次,中欧班列累计开行突破11万列,“钱凯—上海”海上运输实现双向贯通;规则标准“软联通”不断深化,在共建国家间架起规则标准互联互通桥梁;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日趋紧密,文化、旅游、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形式丰富,“小而美”项目帮助千家万户走上致富路,形成多元互动、百花齐放的人文交流格局。
第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面临新的国际形势。近年来,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在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下,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置身于当前的世界环境,我们更加能够体会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独到性和前瞻性,更加能够体会共建“一带一路”发展的重大成就和世界意义。面对新的形势,我们需要坚定战略自信,保持战略定力,勇于担当作为,妥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有效克服地缘冲突影响,正确处理增强共建国家获得感和坚持于我有利的关系,开创共建“一带一路”更加光明的未来,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第三,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把握好新的要求。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为指引,以互联互通为主线,以推进体系化机制化为重点,坚持四个“相结合”和三个“统筹”,不断拓展更高水平、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共赢发展新空间。四个“相结合”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科学布局和动态优化相结合、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相结合;三个“统筹”即统筹深化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和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统筹巩固传统领域合作和稳步拓展新兴领域合作。立足新阶段、适应新形势,需要抓好以下重点。一是加强与共建国家发展战略、国际组织对接,强化合作规划统筹管理,夯实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二是完善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布局,深化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畅通多元通道,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全面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和重要通道支撑保障能力。三是全面提升务实合作质效,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协同增效,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提升中欧(亚)班列发展水平,拓展绿色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卫生健康、旅游、农业等领域合作,发挥重大国际合作平台支撑作用。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多元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和海外利益保护,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42.如何理解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这是深刻把握我国现代化建设规律作出的重大判断,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和战略地位的清醒认识。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无论社会主义现代化程度有多高,14亿多人口的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始终是头等大事。农业保的是生命安全、生存安全,是极端重要的国家安全。几亿农民整体迈入现代化,会释放巨大的创造动能和消费潜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现代化越往前走,农业承担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功能就越能发挥积极作用。畅通工农城乡循环,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增强我国经济韧性和战略纵深的重要方面。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推进现代化建设才有充足底气和战略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并顺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三农”发展取得历史性新成就,农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新变化。但受制于人均资源不足、底子薄、历史欠账较多等原因,“三农”发展仍相对滞后。农业基础尚不稳固,农田水利等设施装备仍较为薄弱,农业关键核心技术还存在堵点卡点,农业产业链条依然偏短,2024年农业劳动生产率仅为非农产业的约1/4。农村面貌相对落后,乡村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明显落后于城镇,城乡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差距同样较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到50%。农民增收动力仍显不足,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偏低、联农带农机制仍待完善,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过多流向城市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2024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34∶1。
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来看,农业农村现代化相对滞后,这是《建议》形势分析中作出的一个重要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目标的实现进程,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中国式现代化的成色,关键在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加快改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不断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为此,要继承和发扬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农业农村发展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汇聚起全党上下、社会各方抓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确保取得明显进展。要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聚焦突出难点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如期达成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
(文字来源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