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如何理解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体现了对当前农业发展形势的准确把握,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
形势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十五五”时期农业发展面临重大形势变化,迎来难得发展机遇。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条件更为有利、时机已经成熟。随着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食物多元化特征愈加明显。2013—2023年,谷物人均消费量下降13.2%,蛋类、鲜瓜果、肉类、水产品、蔬菜人均消费量分别增加82%、60.9%、55.7%、45.9%、16.5%,从“吃饱”到“吃好”、“吃出健康”的升级趋势仍将继续。随着城乡融合加深,农业功能愈加多元,农业发展边界逐步拓展,产业融合成为一种趋势,农业产业的内涵更为丰富。随着科技革命深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在农业加快应用,传统农业加速改造升级,农业产业正被重新定义,农业面貌将为之一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十五五”时期,要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发展农业大产业的首要任务,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同时,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广辟食物来源。大力发展木本粮油生产和林下经济,不断提高森林食品供给能力。推进水域生态保护和渔业资源高效利用相协调,积极扶持发展深远海渔业。大力发展现代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建设现代加工物流等设施,升级技术装备,提高产出多样性和生产效率。
第二,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优化升级。做足做活“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文章,协调发展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促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支持农产品加工产能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园区集中,引导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和网络服务等体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平战结合、线上线下融合、产地销地匹配、批发零售衔接,全国布局成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推进分级负责。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带动农产品质量升级。
第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各地依托本地特色资源,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农业新型业态,做好“土特产”文章。
第四,强化科技赋能农业产业发展。加强科技成果大面积集成推广,培育发展新型种养模式。加快发展人工智能育种,主攻突破性品种培育。丰富数智技术、低空经济在农业中的应用场景,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先进农机、无人机等在农业中的应用。大力发展模式相对成熟、具有广阔前景的智慧农场、植物工厂、智能农机等,持续推动高蛋白微藻、二氧化碳人工合成蛋白质等工厂化生产。
44.如何理解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这一重要部署紧扣当前农村发展实际,顺应未来农村发展趋势,为“十五五”时期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选择。
当前,“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体抓法是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简称“千万工程”),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由点及面、迭代升级,20多年持续努力造就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万千农民群众,创造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为“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目前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关键是在落实落地、走深走实上下更大功夫,不断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果。各地都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农民所需所盼,探索新路径、实践新打法,细化实化为抓得住的具体工作举措,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争取抓上几年见到明显变化。
我国乡村形态快速演变,乡村振兴客观上需要分类有序推进。2024年全国乡村常住人口为4.65亿人,较1995年峰值时减少45.9%。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是大趋势,村庄格局会继续演变分化。有的村会聚集更多人口和产业,有的村会逐步同城镇融合,有的村会逐渐衰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明确提出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细化村庄分类标准,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对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强化产业发展,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对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对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对搬迁撤并类村庄,有序实施搬迁撤并,解决好民生保障、就业增收和生态保护等问题。短期内难以判断的村庄,留足观察和论证时间,重点保障基本民生需要。
近年来,一些地方立足实际工作需要,遵循乡村演变规律,探索实行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做法,取得积极成效。该做法打破传统以单个行政村为单元的分散发展模式,由若干位置相邻、功能相近、产业相联的村组成片区,以片区为单元统一规划、统筹政策、整合资源,推动产业连片发展、环境连片整治、组织连片共建,依靠强村带弱村实现共同发展。部门力量在片区内有效整合,治理资源实现更好共享,产业发展获得更大空间,改革举措实现更好集成。“十五五”时期,各地要积极相互借鉴,探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具体抓手,结合当地发展水平、资源状况、城乡空间形态等,以片区为单元推进布局、规划、建设,推进资源整合和力量统筹,分级引领示范,分片梯次推进,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推动“千万工程”经验落地开花。需要注意的是,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要突出实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认真听取农民意见,始终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保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主体稳定,实事求是划定片区和确定片区化推进节奏,不能简单压指标、搞“齐步走”和“一刀切”。
45.如何理解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
郡县治,天下安。县域面积约占全国国土面积9成,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半。县域经济是我国经济的基本单元,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对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县域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乡村,具有城乡联系紧密、地域范围适中、文化同质性强等特点,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作为“城尾乡头”的县城,与大城市相比具有住房、生活等成本低的优势,不仅能有效吸纳县域内人口城镇化,还很可能成为不少出县务工人员回流的重要选择。近年来,农民工外出半径不断缩小,县内就业占比上升,就地就近转移成为趋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2020年,县城和县级市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增长超过30%。预计未来县城将聚集更多人口和产业,县域经济拥有广阔前景。
“十五五”时期,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推动县域各展其长。各县在自然条件、人口规模、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经济基础等方面差别较大,发展县域经济不可能用一个模式打天下。要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和支持各县顺应市场规律,依托当地资源,发挥比较优势,找准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方向,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走特色化发展路径。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针对各县实际相应加大资源配置、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入,集中力量放大县域特色优势。
第二,强化县域产业支撑。要抓住部分发达地区产业迁移、多数县域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大幅改善、风电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加快发展等机遇,切实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推动县域发展与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发展战略等有机衔接,加强与中心城市、大城市的产业分工合作,培育壮大县域优势产业。支持邻近大城市的县域做好产业承接,融入城市群和都市圈发展;支持农业主产县域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推进一二三产融合;支持具备资源优势的县域发展专业制造、风光发电、生态旅游等,集群成链加快发展。
第三,以改革激发县域发展活力。突出放权赋能导向,赋予县级与事权相匹配的管理权,扩大县级自主权,推动资源下沉。适应人口流动趋势,重点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生活品质、增加就业机会、完善公共服务,引导县域人口进一步向县城集中。以县域为整体、县城为核心,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在县城、乡镇、村庄合理布局,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对县域内公共服务进行整体规划、前瞻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资源。推动人口小县精简机构、压缩层级,降低财政供养比例、提升行政效率。
第四,坚持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发展县域经济要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全局性、战略性谋划,科学决策、整体推进,注重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严禁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避免搞大广场、造大景点,防止搞大拆大建和大规模村庄撤并。遵循发展规律,不干超越发展阶段的事,不盲目举债上项目,避免急功近利,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建立规范招商、良性招商机制,引导县域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防止拼财税、土地等政策优惠。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持续培育县域主导产业,防止换一届政府改一次规划。
46.如何理解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这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久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的具体举措,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2020年我国历史性打赢脱贫攻坚战,所有农村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均成功摆脱贫困。之后设立了5年过渡期,经过接续奋斗,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拓展,脱贫人口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脱贫地区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十五五”时期是过渡期结束后的第一个5年。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有部分农民群众会遇到疾病、事故、灾害等困难,需要党和政府提供帮扶;有一些地区发展遇到这样那样的制约,需要国家提供必要的扶持。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过渡期结束后要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实行分层分类帮扶,构筑更加牢固的防止返贫致贫防线,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和发展差距,推动全体人民和所有地区共同发展、共享现代化成果。
要着眼提高监测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减轻基层负担,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精准识别、动态进出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底线要求,综合考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户家庭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情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成本变化,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对原建档立卡人口进行综合研判,对主要依靠政策托举实现脱贫的继续予以帮扶。坚持精准帮扶,采取差异化举措,群众遇到什么困难就帮助解决什么困难。对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产业、就业、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帮扶,帮助他们靠勤劳的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对没有劳动能力的,通过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兜底,完善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政策,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基本生活无忧。在帮扶力度上,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困难程度,实行分层梯度帮扶,困难大的帮扶力度也更大。
对欠发达地区,就各地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制约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其改善发展条件,创造更好发展环境,以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改变落后面貌。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单元,建立分层负责、分类支持的帮扶制度。国家层面继续重点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度倾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一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将需要接续帮扶的脱贫县纳入。基础设施方面,因地制宜加大欠发达地区交通、水利、能源、数字等项目布局建设力度,强化与区域经济中心的互联互通和要素流动。公共服务方面,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一老一小”服务等事业改革发展,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随着交通通信条件改善和分布式能源加快发展等,欠发达地区面临新的机遇,要善于把握形势变化,及时转换赛道,实现换道超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较为集中的市(地、州、盟)更要强化跨区域经济合作和融合,注重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要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有序,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保持现有帮扶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总体稳定并适度优化调整。在逐项论证评估的基础上,针对过渡期后帮扶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以及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优化完善配套帮扶政策。按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要做到有进有出,符合帮扶条件的纳入进来,帮扶到位了及时退出。
(文字来源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