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17年度自评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4-11      作者:      责任编辑:王创峰

    根据教育部《关于提交2016-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要求,现将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2017年度自评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周,(2018年4月12日至4月18日)。
    公示期间接受中外合作办学利益相关方的异议和声誉评价,如有异议,请与迈阿密学院联系,电话:0371-22911767,邮箱:mamxy@vip.henu.edu.cn;或者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22862311,邮箱:shangjin-email@163.com

  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2017年度自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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